2019年政協(xié)12-2號提案——關于城區(qū)道路交通停車管理的建議
案由:城區(qū)交通日益擁擠。主干道與非主干道旁劃出停車位擠占了道路空間,造成進一步擁擠;機動車亂停亂放雖只是個別人所為,但往往引發(fā)嚴重擁堵現(xiàn)象。停車已成為影響城區(qū)交通的一個重要因素,已嚴重影響市民生活,而且還有進一步加劇的趨勢。
機動車停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:
1、機動車停車位數(shù)量不足造成亂停亂放。由于道路設計與各樓盤單位建設設計滯后,與機動車快速增長形成根本性矛盾,這是先天不足。
2、公共停車場少,滿足不了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。
3、對道路兩旁的停車位管理不到位,導致車位難以發(fā)揮最大效用。如一些二手車買賣經(jīng)營者長期把車輛停放在路旁的停車位;一些“僵尸車”長期霸占車位。一些公共停車場也有待有效利用。
4、個別車主的素質低下造成亂停亂放。
建議:
1、增設公共停車場。馮如廣場地下停車場是一個成功的典例,增設類似停車場可有效緩解城區(qū)停車難的問題。
2、推行停車收費制度。如條件允許,道路兩旁的露天停車位采用路邊停車智能收費系統(tǒng),防止一些車輛長期無償占位;公共停車場全部收費。通過收費提高利用效率,提升管理質量,改善停車狀況。
3、逐步開拓、改造城市交通格局,提高道路交通疏導能力。對違章停車行為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讓每個違停者付出代價,努力減少亂停亂放現(xiàn)象對道路交通的影響。